Asherah

正职是吃吃喝喝,偶尔写写字拍照旅游。

曾经给闪电侠TV写过些同人,现在专注原创美食文 Fix定点。

如果你知道我更早的故事,请保持沉默。

写文看文是一个双向的事,如果你觉得我写的还可以的话,欢迎勾搭 ^_^

我很喜欢吃烤春鸡。
一斤左右的仔鸡肉质细滑,几乎没有脂肪所以皮异常薄,很容易就烤到酥脆。
我喜欢烤得生一点,骨中带血,肉带着一点粉红色,颜色如淡粉的樱花。这个火候的肉很有弹性,勉强笼住了里面的肉汁。吃时牙齿稍微一用力,纤维里的汁水就爆裂出来。所以我更喜欢用手撕来吃,避免切割损失汁水。
只有极年轻的动物才有这样的口感,虽然它们稍微缺乏风味,需要靠调味带味道,但是谁能抵挡啫喱一样娇嫩的肉呢?
这样的鸡剁碎了,炒着吃也一定也是很好吃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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